改過姓氏後,就不能再改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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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這一生中,有時會想要改名,不管是想運勢順一點、去掉諧音、名字太俗太菜市場(?)、想重新開始等。

而改名後,確實會有活在不同人生的感覺(因為我也改過)

關於「名字」變更,規定在姓名條例第9條:

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得申請改名:

一、同時在一公民營事業機構、機關(構)、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,姓名完全相同。

二、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。

三、同時在一直轄市、縣(市)設立戶籍六個月以上,姓名完全相同。

四、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。

五、被認領、撤銷認領、被收養、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。

六、字義粗俗不雅、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。

依前項第六款申請改名,以三次為限。但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,應於成年後始得為之

大多數人都是依第9條第6款來改,所以從上開規定來看,其實只能改三次,未成年人的部分則又另有限制,要改第二次的話要等成年。

但你可知道「姓氏」於未成年或成年後,原則上「只能分別改一次」嗎?

民法第1059條有規定:

「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,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。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,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。

子女經出生登記後,於未成年前,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。

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

前二項之變更,各以一次為限

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,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,為子女之利益,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:

一、父母離婚者

二、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

三、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

四、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。

所以假設你成年後已從A姓氏改到B姓氏,那除非有符合民法1059條第4項規定,才能再改姓。

實務見解認為姓氏為家族制度,可以重新建立人的歸屬感,維繫親族間感情,所以基於立法意旨,自應尊重聲請人意願,讓他們再把姓氏改回去。

可以參見104年度家親聲字第67號民事裁定意旨:

「復經聲請人之母陳玨里到庭陳稱:聲請人當初氣父親拋棄伊,就變更姓氏從母姓,伊亦同意聲請人改回父姓(見本院104 年5 月14日非訟事件筆錄),堪認聲請人主張真正。本院審酌聲請人先前因一時氣憤變更姓氏,現經深思後希望改回父姓,其意願自應予尊重,且其母親亦同意其變更回父姓,並使其得與父系親屬回復歸屬感,以維繫親族間之感情聯繫,則聲請人聲請變更從父姓『潘』,應予准許」。

所以對此類訴訟,除了提出實務見解外,可以的話最好還要提出「你目前姓氏那一方的人的同意」,法院才會比較尊重你意願。

因為若你改姓A,A姓的母親對於你要改回B姓都沒意見的話,那法院原則上自然會尊重。

而提出實務見解是讓法院知道有人這樣判,法官不是神,有時候沒遇過的案件也會不太孰悉,法律太多了,所以提出見解後幫法官省事,自然也就容易勝訴。

本人就曾承辦自己鄰居小弟(已成年)的改姓氏案件,當時法院先開調解,調解委員不懂一直叫我方撤回,或用自己的法律見解詮釋說:「你這個不行,撤回啦」

這類調委其實在實務上不算少數,但若有實務見解支撐就不用怕,直接拒絕。

後來法官審酌見解跟我方提出的事證(有論述一些關於親情跟家族的事項及證據),判決我方可以改名,讓鄰居小弟的人生得以重新開始。

以上by吳湘傑律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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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島第二天–南迴悠閒之旅

2020年2月25日

今天的台東天氣超讚,睡一覺起來超舒服,其實昨晚寧靜到讓人身心沉靜,超想再待一天的啦。
但可惜已是先與朋友約好,所以還是得啟程,反正要來還是有機會再來(後來也真的來不少次,改天分享)。

早上跟民宿大姊閒話家常聊聊結婚事一下,就出發啦,順便拍個紀念照。

提到南迴,老實講之前經過的南迴天氣都不是很好,所以在今天天氣超好的情況下,讓我非常期待,尤其是環島冒險,更讓人期待每段預定或不預定的旅程。


首先先去領口罩,領前還詢問一下民宿老闆他們都在哪領,結果老闆回:「台東人沒再戴口罩的啦。」

笑死。去領的時候還真的沒啥人,聽說花蓮當時平日都排超長。

再前往第一站,台東大學,這個點還沒去過哇哈哈。

這個人的後照鏡感覺還不錯,加入改車清單xd(但到現在都還沒改,懶)。

接下來就是南迴旅程啦,天氣超讚的啦

本來想直接經過太麻里車站跟櫻木花道鐵道,但想說天氣很好,還是繞去看一下好了,

不過多良車站我就沒去了,上次去的時候直接騎到上面笑死,這次經過時發現超多人,而且好像有管制沒法騎上去要用走的,只好就算惹。

之後繼續南迴,這天氣這景色騎車超舒服的啦。騎到大武後,就在附近吃自助餐跟在711休息一下。

再跑去加個油,南迴加油站還有賣南迴咖啡笑。

沿路跟著少數幾輛貨車、砂石車騎,騎了約二十多分到了這個地方停下來拍個照,後來才發現好像很多騎士都會在這裡稍作休息跟拍照。

本來想繞到旁邊那條去旭海,聽說超級美,但考慮一下問問驗鈔在哪,加上自己也想躺,就先直接前往飯店惹。
途中還遇到窩最愛的444數字,天使密碼,一天都會看到這數字五六次。

又騎到這小歇,看到這景色就知道墾丁不遠惹。

飯店前先去買個拖鞋笑

到啦,今晚可以爽躺啦。

洗個澡後跟驗鈔夫婦去吃豆花(有人載真好)吃完再回飯店沙灘躺,這飯店有私人沙灘真不錯。

躺完後再去墾丁大街躺,路上邊吃跟邊買回去吃XD,飯店外部設施也有些花燈。

飯店吃完睡覺躺一躺趕在晚上十點結束前去賺個迎賓飲料笑。

都沒人真得很優閒,嘿嘿嘿。
再回房間玩個switch跟傳說就睡啦,累,明天要前往東港啦。

以上by吳湘傑律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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